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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金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02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2-05-25 15:09:00 * 浏览: 1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号)、《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漳政综〔2017〕45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属于拟收回、收储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收储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应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以了解目前场地环境状况,避免场地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预防和控制用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未来接触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解漳州市芗城区金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02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受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厦门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漳州市芗城区金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漳州市芗城区石亭街道,东面为丰乐溪,西面为亭秀路,南面为金珠路,北面为兴亭路。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37'12.64",北纬  24°34'47.38",总调查面积为57102.28m2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厦门市工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号)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工作,主要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分析、现场快速筛查、现场采样等方式对本地块和相邻地块污染源进行识别及分析。

 三、调查结果

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三方面分析对比,项目地块历史沿革主要为农用地。地块于2019年变更为类居住用地,用于开发建设“漳州市芗城区金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于201910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建筑已基本完成。周边敏感目标为村庄和学校。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用地待出让空地及医疗用地无相关工业企业,周围无潜在污染源,相邻区域对项目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受到周边污染物迁移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2022418,我司于场内采集了15个表层土壤样品,并使用X射线荧光检测仪(XRF)和PID气体探测器检测土壤样品中的污染物含量,检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和锌元素检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铬的风险筛选值。

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项目地块无工业企业存在,不存在内部污染源,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慧婷

联系电话:0596-2522327

五、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厦门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绍华

联系电话 18959251103